区域独家销售合同

时间:2011-09-22 19:08:1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区域独家销售合同

 

甲方:安徽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甲乙为建立双方的友好合作,规范双方的供销商贸,明确双方的市场区域,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榷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本合同条款是经甲乙双方单独协商并自愿达成的非格式条款,仅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甲方生产、销售的产品,在     行政区域内,于本合同期内只能供应销售给乙方一家进行销售,不得供应销售给其他经销商销售,否则,向乙方赔偿违约供应给其他经销商的销售额 %的经济损失。

三、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只能将甲方供应销售给其的产品,销售给乙方所在     行政区域内的经销商,不得销售给该区域外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否则,向甲方赔偿违约销售给该区域外经销商的销售额 %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在每一合同年度内销售甲方的某个产品的数量或销售额,达到某一标准,甲方给予乙方该数量或销售额的 %的返点奖励。具体约定作合同附件一。一合同年度,是指在本合同期内起止期间达到自然年度时间为一合同年度。

五、甲方供应销售给乙方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商定,但与供应销售给其他经销商的价格,在同等情形或条件下,价格应等同或基本等同。具体品种、规格、数量等,以乙方给甲方的函件、传真、电子邮件、通信信息等为准,或以乙方自提货为准,但乙方应于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预约。质量等依甲方生产产品时所依据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六、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后于合理时间内发货或提货。除提前预约外,甲方逾合理时间发货或给提货的,乙方可请求甲方赔偿逾合理时间未发货或给提货期间的货款利息损失。利息以同期银行货款利息为准

七、交货方式及运费承担。除乙方自提外,由甲方代为乙方通过物流托运发货,所产生的发货费用由   承担。

八、验收及异议期限。乙方自提的,由乙方提货时自行验收,提货交接完毕时即为验收合格和无异议。甲方代为发货的,乙方在接收承运人交货时应及时验收并提出异议,如有毁损、数量不足等,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或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之。

   十、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之。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非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悬挂经销甲方生产、销售产品的匾牌等标志。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阜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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