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普通住房标准调整,还会“做低”房价吗?

时间:2012-02-02 13:04:34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这是上海普通住房标准四年来首次调整,即将执行的新标准为:内环线内总价低于330万元/套,内外环线间总价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外总价低于160万元/套。目前所执行的为2008年调整的标准,具体为:内环线内总价低于245万元/套以下,内外环线间总价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外总价低于98万元/套。

  业内人士测算,与2008年执行的标准相比,这一次内环线内、内外环线间及外环线外每套物业调整额度分别为85万、60万、62万,增长幅度分别为60%、43%、63%。

  记者从一些房产中介门店得到的最新反馈,近期前来咨询普通住房标准调整的客户逐渐增多。“目前只知道一季度实施,最快在2月底公布细则,其它的细节还有待明确。”一个中介业务员透露,由于普通住房标准调整的政策细节有待进一步细化,客户会滋生观望心理,需求大面积释放恐怕最早也要到二季度。

  业内人士表示,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普房”的门槛被放低,可使一批房东、买房人用不着再联手“做低”房价,有助于市场杜绝这一旨在规避、减免税费的“擦边球”行为。

   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表示,虽然沪上普通住房标准进行调整,但是这并不意味买卖双方就会不在“做低”房价。“做低房价”已经成为现在二手房交易中最常用的避税手段,而且能得到买卖双方的认可。通常是买卖双方签订“阴阳”两份合同,一份是按真实价格签的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双方交易的凭证,不对外公示;另一份则是专门提交给房地产部门的买卖合同,交易价格低于真实成交价,从而减少税费。最主要是规避的是房产交易中的营业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尤其在买卖双方价格谈不拢的时候,又有条件作低房价,作为房产中介会极力撮合作低,而买方和卖方为省钱,也就很容易达成作低的协议。需要提醒的是作低房价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而且作低后再转售,还要面临高征税的可能。

执业机构: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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