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拒绝举报达芬奇案涉嫌违法

时间:2011-08-04 16:03:2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据媒体报道称: 昨天上午,陈永福首先来到朝阳公安分局报案,但该局法制科一工作人员告诉他称,分局不受理具体报案,他应该去有管辖权的派出所报案。随后,陈永福又来到六里屯派出所,但仍因“没有管辖权”被拒。陈永福后来又来到十八里店附近的朝阳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民警收了他的报案材料,但仍表示,能否立案,还得请示领导,并希望陈提供更多的证据。陈永福认为,搜集证据应是公安部门的事,但他表示,会进一步搜集证据。

  先不管达芬奇案,先看看公安对报案处理,陈律师一去朝阳公安分局报案,被告知不受理报案;二去六里屯派出所报案,被告知没有管辖权;三去十八里店附近的朝阳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终于收了材料。仅看这一过程,就知道报个案是有多难,还好这个是懂法律的律师去报案,要是普通百姓,估计不折腾你几回是报不了案的,还好这个是北京,换做别的小城市估计应该更是难上加难。

  我们不禁想问下,报案到底有多难?而被告知“分局不受理”、“没有管辖权”等理由而拒绝报案到底合法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管辖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显然朝阳公安分局及六里屯派出所拒绝报案的行为是违法的。难道分局级别高,就不接受报案吗?不归你管,你应该移送啊?试着想想,如果有一个杀人犯在分局门口作案,当事人要是报案,你们是不是也要说分局不接受具体报案吗?

  我们的公安机关职责到底是什么呢?是不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不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是不是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是不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人民公安不为人民,那么怎么能称为人民公安呢?

  (作者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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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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