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就部分... 查看全文>>
财税〔2008〕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查看全文>>
财税[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查看全文>>
财税[2009]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铁路股份制改革和合资铁路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和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房产税、城... 查看全文>>
财税[2008]6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 查看全文>>
财税[2009]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 查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规范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