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时间:2010-04-26 10:03:57  作者:韩律师  文章分类:实务指南

许多借款或合同类的案件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几乎都是欠款或逾期付款违约。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利息的计算却让原本比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特别是有些利息需要按利率的变化分段计算就更加繁琐,但这是诉讼请求数额计算的必须,不能省略更不能出错。

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欠款利息,可以参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而合同类纠纷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欠款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都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标准为依据。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各年的利率标准,按相对应的利率分段细心计算即可。

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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