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5 18:44:58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前年,我曾代理过一件离婚案件,孩子判给了父亲,但是离婚后孩子的父亲及家人一直不让孩子的母亲探望孩子,并嘱咐孩子幼儿园的老师不让除孩子父亲、爷爷奶奶之外任何人接送孩子,孩子的母亲每次想孩子了只能在幼儿园大门外远远的看看孩子。今年孩子的母亲又找到我,让我帮她维权,几经协商都无果,最终我们提起了诉讼,法官调解时告诉双方,双方虽然离婚了,但是作为父母是永远的,不会因为他们在家庭形式上的改变而改变。行使抚养权的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使子女得不到父母双方的关心与爱护,这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节严重的将成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理由。 最终,孩子父亲答应让其母亲按期探视儿子。
潍坊律师吴瑞青提醒离异的年轻父母,应多替孩子想一想,充分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双方如果觉得探视很难配合的话,可以考虑在更宽松的环境下进行探视,例如到时让李某带着孩子去游乐场或者风景区玩一玩。双方多一点宽容,莫让自身的矛盾传递给无辜的下一代,让孩子拥有一份完整的爱。
潍坊律师吴瑞青电话15169619832,欢迎您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