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庆律师文集

(11篇文章)
·缓刑考验期满, 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是说, 缓刑是指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刑罚制度。此前在理论、实务界有过“缓刑考验期满是否应视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争论,但《刑法》修... 查看全文>>

·[缓刑考验期满, 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

缓刑考验期满, 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是说, 缓刑是指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刑罚制度。此前在理论、实务界有过“缓刑考验期... 查看全文>>

·罗某受贿案

罗某受贿案 侦查机关:南京市建邺区反贪污贿赂局:公诉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一审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建邺区人民法院管辖。辩护人:王迎庆,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结果:经辩护律师提出,人... 查看全文>>

·李某挪用资金案

李某挪用资金案 侦查阶段: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分局。律师:王迎庆,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律师。处理结果:律师介入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从看守所释放。查看全文>>

·曹某职务侵占案

曹某职务侵占案 公诉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一审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辩护人:王迎庆,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结果:经律师辩护,一审法院采纳辩护律师关于从犯的辩护意见,将被告人曹某缓刑释... 查看全文>>

·芮某职务侵占

芮某职务侵占案 侦查机关: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公安分局。公诉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辩护人: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原上海市光明律师是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一审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昆明市... 查看全文>>

·侵犯商业秘密案律师辩护词

辩 护 词 审判长、合议庭: 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侵犯商业秘密案之被告人汤振华父亲汤厚钧的委托后,指派王迎庆律师作为被告人汤振华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辩护人通过查阅本案的卷宗,依法会见了羁...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德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迎庆律师 > 王迎庆律师文集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