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通讯(2012年第3期)

时间:2012-10-18 15:29:41    文章分类:

天达刑事法律通讯

(2012年第3期)

◆司法动态

一、中国足坛反赌案

2012年2月16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中国足坛反赌涉案前四位足球裁判黄俊杰、周伟新、陆俊、万大雪及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的一审判决。其中,陆俊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罚金10万,没收非法所得71万;黄俊杰被判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被判6年半,罚款15万人民币,没收140万贿金;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3年零6个月;判处前足球裁判万大雪有期徒刑6年。

该案自去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至今已过去将近两个月时间,一审并未当庭宣判。与之前开庭审理不同的是,这次所有涉案人员将在同一天、不同的审判庭内同时宣判。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8日对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等在铁岭受审的多位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宣判。杨一民被判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张建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7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扫赌案第一批宣判人员中,张建强是刑期最重的一个。

2月28日是足坛反赌案件首批被宣判人员上诉期截止日,48名涉案人员中目前多数人未上诉。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

二、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案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逮捕令,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于2011年12月下旬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疑犯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

2002年6月加拿大温哥华一个移民和难民法庭经半年审理,作出裁决,拒绝为涉嫌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通缉重犯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此后,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软禁状态。

2006年5月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最终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于当年5月26日将他遣返回中国。就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他竟以头撞柱。随后赖向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上诉。

2007月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重新评估遣返前风险,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赖昌星又回到加拿大复杂的司法程序中。

2009年5月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带着女儿赖珍珍悄然回国。

2011年7月21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对赖昌星遣返案进行3个多小时聆讯后,于温哥华时间下午6时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

三、陶汝坤故意伤害案

合肥少女周岩因拒男生陶汝坤求爱,遭泼油焚烧毁容。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针对此前网络上盛传的嫌疑人陶汝坤将作精神鉴定,及其家人曾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等消息,2012年2月28日下午17时,合肥市瑶海公安分局刑警一队进行了回应,否认少女毁容案嫌犯将做精神鉴定。警方证实,陶汝坤家人曾以陶汝坤患有皮肤病为由,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是被警方依法否决。据了解,警方之所以没给陶汝坤办取保候审,是因为陶汝坤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此外,警方表示,陶汝坤父母公务员身份不会影响办案,警方也未受到任何干扰;对于网上热传的周岩的亲密照片,警方正在密切关注。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汝坤(男,1995年4月1日生,合肥市某学院学生)因追求被害人周岩(女,系陶汝坤初中同学)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岩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周岩身上并点燃,致使周岩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周岩家人闻讯赶来后将火扑灭,随即周岩被送至安医一附院烧伤科救治。

2011年9月18日上午,被害人周岩亲属到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报案。瑶海公安分局当晚依法将其刑事拘留。9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了《人体损伤程度初步审查意见书》。9月26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将根据被害人周岩伤情治疗及恢复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作出全面伤情鉴定。对暂不符合鉴定条件的损伤,将在案件诉讼阶段进行补充鉴定。

对于索赔数额,李智贤说,周家索赔280万外加一套房产。而且周岩代理律师李智贤说,陶汝坤被捕时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而周家认为陶汝坤蓄谋已久,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四、吴英集资诈骗案

吴英集资诈骗案在一审、二审期间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二审裁定出来以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律师、学者等也纷纷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探讨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是否应当对其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复核死刑的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个案件作为发生在资金流通领域的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案情比较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复核审理过程中,将依照法定程序认真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慎处理好这个案件。

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最高院将会非常慎重,或将会为吴英免死——这是流传于司法界的一种看法。“但别忘了,根据近年统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改判的比例仅有3%左右。”司法系统的一位官员提醒说。

从这个角度看,吴英的生死依然未决。

非法集资死刑浙江高发

2009年丽水杜益敏因集资诈骗7亿元被终审判处死刑。

2009年温州高秋荷因集资诈骗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

2009年温州郑存芬因集资诈骗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

2010年绍兴赵婷芝因非法集资2.7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0年台州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元被判处死刑。

2010年温州陈少雅因非法集资5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0年杭州孙小明因集资诈骗1466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0年丽水吕伟强因集资诈骗2.6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011年丽水银泰房地产集团非法集资55亿元,季文华被判处死刑,季林青、季胜军被判处死缓。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集资诈骗罪

五、李途纯(太子奶创始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1月20日,原湖南太子奶集团总裁、董事局主席李途纯在被拘禁15个月(以至取保候审时计算)之后,重获自由。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认定,李途纯等人以货款准备金的名义吸收资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外李途纯涉嫌的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途纯不起诉。

2010年6月17日,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10年7月20日李途纯被正式批准逮捕,两个月的侦查期满后,株洲市公安局向株洲市检察院申请延期一个月。

2010年10月19日对李途纯涉嫌资金挪用罪正式进行立案侦查,侦查期顺延至2010年12月20日。此后,株洲市公安局又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请将侦查期延长。

2011年4月18日,案件由株洲市公安局移交检察院,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直到2011年9月14日取保候审,李途纯的在押实际时间超过了14个月。

2010年7月27日,株洲市委宣传部通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1年8月,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被湖南省纪委“双规”。2011年9月,太子奶的破产重整方案通过:新华联控股与三元食品联合提供7.15亿元资金,偿还太子奶的所有对外债务,并获得重整后的太子奶100%股权及全部资产。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

六、石柏魁盗窃故宫宝物案

2012年2月17日,轰动全国的石柏魁故宫盗宝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检方以涉嫌盗窃罪将此案公诉至法院,认定被盗9件展品投保金额41万元,其中3件丢失品投保仅15万元。2011年5月,正在故宫博物院展出的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多件展品被盗,案发58小时后,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北京一网吧被捕。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七、杨松诈骗案

据报道,2012年2月24日,曾与著名相声演员冯巩搭档上春晚的杨松因涉嫌诈骗30万元,被大兴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1月6日,杨松被警方刑拘。据了解,事主李某的女儿去年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通过了初试和复试,仍不放心,便通过朋友找到了杨松。李某介绍,当时杨松承诺,只要交纳30万元活动经费,就能让他的女儿进入电影学院,可是把钱汇入杨松的账号后,直到北电开学,李某的女儿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杨松也不知去向。李某随后报警。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立法动态

一、最高院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1997年发布法发[1997]25号减刑、假释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减刑、假释制度改革也是本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该规定,这将对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公示,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司法实践中也容易出问题的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该规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该规定进一步明确减刑、假释标准,推动假释与社区矫正的顺利对接。

该规定着力于解决刑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赔偿执行难等一些疑难复杂问题。

二、最高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2012年2月10日最高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我国金融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要显著增强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制裁金融违法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规范金融秩序,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努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保障金融改革,积极推进金融自主创新;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全面提升金融审判水平。

意见强调,要通过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经济犯罪行为,以及插手民间借贷金融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意见指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尝试专家陪审机制,通过聘请金融法律专家作为专家陪审员,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人士在专业性强、案件类型新、社会影响大的金融案件审判中的作用。

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的定罪量刑标准,最高可致死刑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根据通知,涉及“地沟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沟油”犯罪判缓刑的,须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期内生产、销售食品等。

明确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进行销售等7种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须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通知明确指出,对在同一条生产销售链上的犯罪分子,要在法定刑幅度内体现严惩源头犯罪的精神,确保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量刑的整体平衡。

首次明确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动态

一、名古屋市长·南京大屠杀问题

据《读卖新闻》网站报道,因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南京大屠杀纯属虚构”言论,中国南京市政府日前宣布暂停与名古屋市政府的官方交往。就此,拒绝收回言论和进行道歉的河村隆之22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保持友好关系不变,34年来积累的交流今后也要继续”。

日本《东京新闻》28日发表《为什么不老实地收回言论》,要求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收回否认南京大屠杀事实的言论。社论说,几乎没有研究学者认为南京没有发生屠杀。社论指出,政治家可以就敏感问题发表见解,但河村是一个政治家,也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作为开启美中、日中邦交正常化大门的“乒乓外交”舞台的名古屋的市长,河村发表这种言论不合适。在日中邦交正常化40周年这一值得纪念的年份,友好城市停止官方交往,也将对纪念活动和经济交流产生影响。

二、张妙亲属向药家鑫父亲索要20万元赠款起争执

2012年2月7日,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微博)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微博)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妙家人已拒绝该赠款。

在电话中,张妙的父亲张平选告诉记者,之所以现在向药家索要20万,是因为妻子刘小欠最近生病了,家里没有医药费。他想起来药庆卫曾在网上表示20万元钱存在那随时可以拿,觉得“现在就是需要的时候。”

这笔捐款为何当时退还药家,现在又要回来?张平选说:“当时是当时的事情,现在是现在的事情。”

药庆卫对记者说,“既然当初张平选明确拒绝并退还了这20万元,现在我就没有义务再给他这笔钱。”

2012年2月8日11时,“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丈夫王辉及其代理人张显等人来到药庆卫家楼下,准备到药家“拿”此前药庆卫在微博上许诺的捐赠款20万。过程中,张显(微博)与药庆卫(微博)的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言语争执,张妙的丈夫王辉动手打了马延明。民警将几人带到派出所后,对王辉处以200元罚款。

三、香港廉政公署将立案调查曾荫权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近日多次被报道可能接受富豪“关照”,如坐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租住豪宅。香港廉政公署决定调查,立法会也要求特首到会解释。

对此,曾荫权2012年2月27日再次作出澄清,并且表示如果廉署调查,他乐意配合,以释除公众的疑虑。

如果廉署真的调查曾荫权,那么这将是廉署成立38年来第一次调查它唯一的上司政府最高首长。

曾荫权1964年从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67年任二级行政主任。1981年获政府保送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次年获公共行政硕士学位。1997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财政司司长,2002年任政务司司长。

2005年,曾荫权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2007年7月连任行政长官。2012年7月届满。

注:以上通讯源自各网络及新闻报道。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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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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