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婚后子女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0-08-11 12:02:13  作者:王玉琴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其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是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该房产是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双方。

    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视为是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子女一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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