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11 14:09:21 作者:王玉琴律师 文章分类:热点法评
一看人性。抛开陈玉莲是否是上访者不谈,也抛开他是否是领导夫人不谈,首先她是一名老百姓,是一名58岁的手无寸铁的老年女性,6个壮小伙子竟对其进行了长达16分钟的殴打,他们怎么下得去手?他们还有哪怕一点点的人性吗?
二看合法性。《信访条例》规定老百姓有信访的权利,那么陈玉莲上访就是合法的了。可合法的行为为什么会受到警察的殴打呢?警察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不是该保护老百姓的吗?他们为何对老百姓拳脚相向?他们还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吗?
三看特权。陈玉莲是领导夫人,所以,她被打后,引起媒体关注,有人道歉,说是“打错了”。若她只是一名平头老百姓呢?恐怕就是“打对了”,打了白打,不会引起关注,更不会有人道歉,甚至不会引起一点涟漪的吧?
四看地方政府如何维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国家的一项为国为民的好政策。可某些地方政府却片面理解了“和谐、稳定",他们不是以化解纠纷从而使社会得以和谐,而是对纠纷予以压制、对矛盾予以打压,使社会“被和谐”“被稳定”。该事件最讽刺的是,陈玉莲的丈夫黄仕明是维稳干部,他却连自己的老婆、孩子的合法权益都维护不了,你认为他们会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吗?
五看责任追究。该事件发生后,一名打人警察被记大过并调离公安机关,另外两人被记过。这样的处分是否合适呢?陈玉莲的伤势未进行鉴定,打人录像未公开,就草草处理了打人警察,不得不使人怀疑公安机关避重就轻、袒护自己人。其实,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非常难下,在权衡各方面利弊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如此处理吧?你想,警察打老百姓,本身就不对,而且激起民愤,不处理说不过去;但要处理呢,打人警察其实“没有错”,因为他们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务啊?
其实,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权大于法、权利的滥用、权利的不平等、暴力执法等等。但愿这一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会得以很好解决,不会再次上演,若果真如此,那该次打错人事件就没有白打!
王玉琴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欢迎大家来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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