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家庭暴力日 对家庭暴力说不(来源:山东王玉琴律师网)

时间:2010-12-08 16:14:50  作者:王玉琴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11月25日是“世界反家庭暴力日”,广大姐妹,你过得好吗?你遭受过家庭暴力吗?面对家庭暴力,你知道该如何维权吗?
      据国务院《中国妇女的状况》白皮书介绍,目前,我国的离婚率为1.54‰。在每年解体的约40万个家庭中,1/4缘于家庭暴力。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约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其中,95%以上都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可见,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还是相当普遍和非常严重的,因此,姐妹们一定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下面,教姐妹们一些维权方法:

 1、遭受家庭暴力的姐妹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姐妹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姐妹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姐妹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姐妹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6、受害姐妹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

 若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受害姐妹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发生家庭暴力,要及时、全面的收集、保存各种证据,为今后提出离婚、请求损害赔偿或必要时提起刑事自诉做好准备。注意以下三点:

1、在家暴发生时,尽可能的留下证据。如大声呼救,请家人、邻居、社区、村集体组织帮忙,或及时拨打110报警。参与劝诫的家人、邻居和基层组织可以做为遭遇家庭暴力的间接证据,110的出警记录是遭遇家庭暴力的直接证据;

2、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到派出所指定的验伤机构或医院验伤,对受伤部位拍下照片,保留好住院、门诊病历资料;

 3、注意保存施暴行为的相关物证,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术棒、石头等;带血的衣物、扯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等。
      在世界反家庭暴力日,希望广大姐妹能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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