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连撞人:13名受害人请求赔偿120多万元
时间:2007-12-04 15:13:29 文章分类:交通新闻
“无证司机连撞人”追踪:13名受害人请求赔偿12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本报曾连续报道了无证司机刘斌在华夏家园附近练车造成2死12伤的惨剧。昨天上午,桥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交通事故中的13位受害人及其家属作为原告要求肇事司机刘斌及肇事车的车主赔偿各种费用共计 120多万元,并要求两人担连带责任。法庭上对刘斌是借车在练车,还是偷开了车主的车练车,刘斌与车主的代理人各执一词。
华夏家园交通肇事案中14名受害人中,除一人放弃民事赔偿外,昨天一早,其他受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共16人陆续来到法院。由于原告人多,法庭的原告席上摆上了两大排桌椅。死者于兹水、王良贞家属委托了专职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其他受害人有的委托了亲属、有的则是本人参加庭审。肇事车车主本人没有到庭,其律师参加了庭审。
法庭上,由于各方对事发经过都没有疑义,所以庭审进行得很顺利,各位原告依次简明地宣读了各自的诉讼请求,两名死者的家属分别提出了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在内的各项费用,于兹水的家人主张了30多万元,王良贞的家人主张了12 万元多。最少的一位受害人要求赔偿1000元。所有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合计120多万元。
在法庭辩论阶段,所有原告都明确提出,刘斌应和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而车主的代理人则辩称: “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不存在过错。肇事车是买了不到三个月的新车,车主明知刘斌无证,还借车让他在小区练车,这有违常理。车是刘斌偷开的,不是车主借他的。”刘斌则称,自己本来是借朋友的车开,但在交警调查时,朋友曾告诉他让他一个人顶着。
对刘斌与车主代理人的不同说法,诸位原告表现得很不耐烦,一位受害者家属气愤质疑车主代理人:“你既然说车是被偷开的,车丢了为什么不报案。”一位自称是华夏家园门卫的原告称,他多次看到过刘斌驾驶那辆肇事车辆出入小区。在赔偿数额上,各原告都同意调解,车主的代理律师表示:“出于同情,车主同意补偿一万元。”
休庭后,于兹水和王良贞的代理律师向记者表示:“造成这样的惨剧,也不是刘斌所愿,考虑到实际情况,在民事赔偿部分我们同意调解,但车主无疑应该是共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