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铮律师接受法晚采访——南勇“身份”成定罪重要因素

时间:2010-07-30 13:09:00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足球反赌案情进展公布 南勇被刑拘 罪名可能为商业贿赂 律师释疑——
南勇“身份”成定罪重要因素


刑法规定: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 在商业贿赂行为中所涉的罪名不同

新闻回放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公安部1月27日公布了中国足球反赌案情最新进展,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足协女子部主任张建强已被刑事拘留,足协联赛部官员范广鸣等涉嫌行贿操纵比赛,涉案金额达到150万人民币。
    据查,范广鸣通过商业贿赂操纵2006年中甲联赛粤浙之战。目前查明,2006年9月9日中甲第19轮,广州医药3比2战胜浙江绿城的比赛确属假球。
    依据警方公布的案情,范广鸣作为广药、绿城假球赛“牵线人”,与另外一名中间人冷波最终平分了50万元。
    此外,中国奥委会第八届委员会昨天审议并表决了中国奥委会人事变更提案,南勇不再担任委员。
    公安部公布的南勇、杨一民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印证了本报在1月23日A28日刊发的分析报道。
    在1月22日,中国足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免去了南勇和杨一民的职位后,本报采访了京城著名的刑事方面的法律专家——张青松律师和王兆峰律师。
    两位律师从南勇和杨一民被警方传讯后再无露面,和两人被中国足协免职两方面,推测两人已被刑拘。
    另据本报1月28日报道,据知情人透露,从收押南勇的司法程序上来说,南勇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罪。


法律看点
1.南勇可能涉嫌商业贿赂,该罪名有何特点?2.量刑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读
商业贿赂不是具体罪名得细分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常铮律师说,商业贿赂是指商业活动中,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向有关人员行贿、受贿。但是我国刑法中没有“商业贿赂罪”这个罪名,商业贿赂在刑法上属于“类罪”,在其名下还包括8种贿赂的罪名,但是南勇最终会具体涉嫌哪种罪名,还要根据其身份和行为来判刑。
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为定罪关键
    常铮律师说,具体而言,就是说南勇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是决定其罪名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刑法规定,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行为,比较典型的有“受贿罪”;对于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受贿金额如巨大最高可判死刑
    涉嫌贿赂犯罪,量刑上是如何规定的?常铮律师说,根据刑法规定,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犯受贿罪,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执业机构: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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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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