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武律师文集

(4篇文章)
·曾XX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案

曾XX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案 起诉书指控: 2004年11月许,被告人杨XX找到被告人曾XX商量,搞一套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分公司的手续去参加广西区烟草拍卖行的走私烟拍卖会,资金、销售由杨负责,如拍卖成功,杨以每件烟50元... 查看全文>>

·毛小菊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辩护词

毛小菊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暨对本案行使决定权的各级领导: 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接受毛小菊家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毛小菊的辩护人,依法出庭为其辩护。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控辩双方的... 查看全文>>

·莲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庭诉贺欣律师诽谤案辩护词

莲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庭诉贺欣律师诽谤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接受贺欣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依法出庭为其辩护,现就法庭查清的事实,结合我国法律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评判时参... 查看全文>>

·彭喜山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彭喜山故意杀人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接受彭喜山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我担任他的二审辩护人,现就法庭查清的事实,结合我国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萍乡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资信调查 经济仲裁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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