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商独资企业的欠款追讨

时间:2014-07-31 08:24:02  作者:龚思永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

德清某不锈钢公司为被告福州某电子公司加工不锈钢,双方自2008年一直合作到2012年。福州公司每年都拖欠部分加工款,累计到下一年。逐年累计下来已产生100多万的欠款。德清公司因扩大产能,急需资金周转,福州公司却以各种借口不付。德清公司负责人于是找到龚思永律师咨询:

【调查】

龚思永律师经询问和调查,发现:

1、福州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股东为美国的一家公司;对其股东完全不了解;

2、福州公司的厂房和土地都是租赁的,没有固定资产,仅仅有几台机器设备;

3、福州公司的货物全部销往国外,资金进出、交易关系都无从了解;

4、据了解,福州公司还拖欠广东一家公司上千万的货款。

【分析】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龚思永律师分析,福州公司的情形类似于皮包公司,其特点是:

1、福州公司利用买方市场地位,占用材料商和供应商的货款和加工款,用于自己资金周转,待出口收汇之后,再支付供应商的欠款;

2、福州公司的流动资金必然吃紧,如果外汇收不回,或者国内供应商集中起诉它,则很可能资金链断裂;

3、福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偿债能力较弱,一旦资不抵债,进行破产清算,后果是国内供应商的债权很难实现;

4、福州公司为外商独资公司,其股东为美籍公司,在执行阶段,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尚缺乏对其股东有效的制约。

德清公司此前已经多次催讨和协商,也上门多次,都无法收回欠款,负责人听了龚思永律师的上述分析后,遂决定委托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办案】

接受委托后,龚思永律师立即准备材料,起诉到法院。立案后,马不停蹄地和承办法官到福州,查控福州公司的所有财产。首先冻结福州公司的基本账户和其它关联账户,其次查询福州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接着到车管所查询车辆信息;时隔几日后,龚思永律师和承办法官再次到福州,查询了福州公司厂区周围的几家银行机构,进一步冻结了几个账户。

【结果】

一审开庭前,好消息传来,被冻结的一个账户进来了100多万的货款,被牢牢地冻结在账户里。在福州公司拖欠多笔外债的情况下,德清公司的加工款得到了优先保障。

执业机构:浙江律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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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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