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25 12:29:52 作者:刘冰律师 文章分类:家庭智慧
离婚协议书签了近三年了,男方始终未履行。
男、女双方于2007年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书约定2007年6月之前分割共同房产。该房产一直在男方名下,男方一直未出卖该房屋。
女方在此期间多次要求男方处理房屋,男方都未能履行
至2010年1月,男方通知女方将家里的东西全部搬出,女方才知道男方已将房屋卖出。女方向其所要购房款,男方却拒绝支付。
女方伤心、气愤之余,来寻求法律的帮助。
该案是由离婚协议引发的欠款纠纷。
近三年未履行的离婚协议书,现在应该履行了,男方却表现的如此不堪,真的令人寒心,难道人的情感真的就因这金钱的诱惑而荡然无存了吗?
律师虽然是理性的,但我做为一名律师,理性中还是带有些许的感性。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也感叹世态炎凉!
希望无论世界怎么变,人的良知不会变!保有一颗善良的心,是我做为一名律师不变的信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