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03 19:37:13 文章分类:
7月13日,旅顺口区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了争创“全国法治区” 部署动员大会。会议的成功召开,意味着旅顺区域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文明已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标志着旅顺区域法治建设大踏步地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高目标迈进,体现着旅顺人民努力争创“全国法治区”的信心和决心。会议由区司法局局长、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建民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翠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志强,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宫克,区政协副主席陈秀燕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新国,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罗德宝应邀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14个部门的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50余参加了会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翠萍在讲话中指出,要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将思想统一到争创“全国法治区”活动上来。一要全面提高对争创“全国法治区”重要性的认识。争创“全国法治区”是构建和谐平安旅顺的具体举措,是对全区法治建设成果的整体检验,争创“全国法治区”的过程,就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旅顺的过程。二要切实增强对争创“全国法治区”的信心。近年来,依靠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法治区域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依法运行和健康发展,为争创“全国法治区”打下了良好基础。三要牢固树立争创“全国法治区”的责任意识。要有全局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投入到争创“全国法治区”活动中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前后衔接、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有争先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奋勇争先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势,力求争创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要有务实作风,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出实招,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夏翠萍强调,要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努力实现争创“全国法治区”的目标任务。一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形成浓厚争创氛围。要积极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着力提升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要积极营造全面争创的社会环境,着力形成上下齐发动、全员齐参与的工作格局。二要积极做好考核验收,认真落实整改。要认真对照争创工作目标任务,在自查自纠、边查边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区的考核验收工作。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全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执政为民。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司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人为本,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创建的长效机制。 夏翠萍要求,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争创“全国法治区”活动顺利进行。要加强领导,推行“一把手”责任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配合,严格考核,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推动争创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督促检查,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有秩序地加以推进。 刘新国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治区创建活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也是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动力,而法治建设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开展法治区创建,能够将社会各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为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要把法治文化、法治精神作为创建活动的灵魂。区域建设离不开软实力。创建的要义在于崇尚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文明,要引导公民树立法治理念、法治心理和法治习惯,为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文化上的支撑。要以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创建检验标准。创建的目的在于提升区域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因此,评价的标准只能落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层面上,这也是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所追求的核心价值。 刘新国强调,创建法治区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同于单纯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其内涵更深刻,外延更宽泛,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和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千方百计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区创建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通过法治区创建活动使辖区居民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益处,使建设法治区成为每个人的责任与愿望,自觉地为争创“全国法治区”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