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8 14:36:20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据央视报道,中国足协前任专职副主席谢亚龙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也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那么,立案侦查意味着什么呢?记者就此采访了舜元律师事务所的吕洪利律师。
吕洪利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以及自己发现的犯罪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并应追究刑事责任,进而决定作为刑事案件实施侦查和提交审判的诉讼活动。所谓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谢亚龙已经被立案侦查,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谢亚龙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已经从普通的公民身份转换到犯罪嫌疑人身份。第二,司法机关已经初步掌握了谢亚龙的犯罪证据。因为立案的基本条件是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刑事案件立案后的侦查工作应由公安机关进行。而据报道,谢亚龙案件中因其特殊身份,侦查人员除公安人员外还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参与。《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吕洪利由此判断,谢亚龙涉嫌的罪名中必定有上述罪名之一。
吕洪利说,对案件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可以针对犯罪嫌疑人谢亚龙涉嫌的罪名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证人、调查其与有关部门或个人的文件及经济往来等法律规定的手段收集能证明其涉嫌罪名的证据。
(本报记者 宋晓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