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赌博而借钱给他,这种债权法院能否保护

时间:2010-10-22 14:23:39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问:我有一个朋友因缺钱而向我提出借款,我知道他是去赌博,因双方约定的利息较高,就借他几万元。后因该朋友无法偿还借款,我准备向法院起诉,请问这种借款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答:赌博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一种行为,一般而言不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对于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赌博而出借资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因此如果你是明知你朋友向你借钱是去赌博而借钱给他,法院是不会保护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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