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时间:2011-04-11 17:19:31  作者:王秀全  文章分类:协议离婚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快捷;2、保密性强;3、费用较低;4、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5、心理压力小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须满足的条件

      在谈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之前,有必要先论述一下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离婚协议书如何反悔

 1、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或诉讼立案之前的反悔

 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离婚后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问题,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协商并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

双方只有通过协商的途径双方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时间在后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分割与原来的不一致的,以新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如一方拒绝,则旧的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双方须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证。

2、在协议离婚之后的反悔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按照上述规定,男女任何一方反悔,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在协议离婚之后一年内提出,原告方须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在签署协议时收到了欺诈或胁迫,人民法院审理后,经查明如果没有使协议无效的法定事由的,则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四、律师提醒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需要对离婚协议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难度较大。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对离婚协议提起诉讼一方负责举证。

 根据上述规定,在签署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慎重,仔细阅读离婚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在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上,如果有房产过户、股份转移、股票分割、车辆产权转移等问题,最好是在婚内即进行更名或办理分割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具体的办理日期,不可大意。离婚协议生效以登记离婚为前提,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享有反悔权。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民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生效,而这个条件就是登记离婚。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反悔,而且反悔是不附任何义务的,一旦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也就失去了生效的前提。故当事人应当在必要的时候,请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执业机构: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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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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