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访谈《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中国经营报)

时间:2010-12-06 14:59:47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02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其中第52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平台、阳台和窗外搭建鸽舍。对违反规定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董杜骄律师认为,法律讲“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原则,即行为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从此角度分析,目前大多数鸽子是在居民楼里养的,饲养人在行使自身权益的同时,也给他人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影响,这是一种法律后果。饲养人的行为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业机构: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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