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患精神病丈夫不知情 律师:该婚姻无效
时间:2008-01-02 14:47:23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红网12月20日讯(记者 吴庠)近日,郴州一网友在红网发帖咨询《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妻子刻意隐瞒了病史,婚后我才发现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请问这种情况可向法院申请离婚吗?”
网友“苦恼的人”在帖中称,他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离婚后因急于重新组建家庭,在与现任妻子认识不久便就结了婚。然而,其妻子在婚后不时表现出异常行为,经医院检查诊定为间歇性精神病。 “这时我才明白,妻子及其家人在婚前都知道她有精神病,他们是在刻意隐瞒我。”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患有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蔡卫华律师对此分析称,这是从法律上原则的规定,“患有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未治愈的花柳病、未治愈的精神病和白痴症等。
“网友妻子刻意隐瞒了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双方即使领取了结婚证仍属无效婚姻。”蔡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