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之惑

时间:2009-01-07 22:59:59  作者:李诚生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开完庭出来,老曾对儿女说“我们律师是找对了”。我听后,有些欣慰又有些苦涩。这次代理的是一个赡养费纠纷案件,老曾是赡养人,是本案被告,原告是他80多岁的老母亲。这种案件的被告先就给他人及法官以不道德的形象,在案件中往往处于非常被动的处境。在本案的审理中,我从原被告家庭情况阐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起因,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法官对被告先入为主的“不孝”的看法;然后从事实到人情再到法律,从母子间给付举证难到诉讼时效期间,从被告的年龄、身体、经济收入谈到被告赡养能力等,案件虽然还没有宣判,但已经从一个原认为必输的没有什么可辩的案件转变为一个可以完全胜诉或者至少可以大部分胜诉的案件。我相信老曾的赞扬是由衷地,但我听到赞扬后的心情却是复杂的。
      代理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被告,以及做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往往站在社会道德的对立面,做这些案件很多时候都感到困惑----你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往往会让一些本应当承担责任者逃避了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你不尽力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又有悖于自己的职业道德。做这种工作要讲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绝不出卖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做这种工作自身也需要策略,否则,代理者本人会给法官、旁听者留下十分不好的印象;做这种工作还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适当的给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适时给其一些劝告,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尽可能调解结案,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彼此间的纠纷,这样做,职业之惑也就可以少些了。
执业机构:湖南丹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衡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国家赔偿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诚生律师 > 李诚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