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几种情形

时间:2012-02-24 22:09:58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的几种情形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但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从发生交通事故时起算),逾期提起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尽早主张权利为好。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君瑜律师 > 吴君瑜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