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林诉北京地铁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成功

时间:2009-01-09 16:04:52  作者:金占良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吴华林诉北京地铁总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成功提起再审

金占良律师发布于 2006年11月17日 11时15分 | 已阅读: 697 | 发表评论

    2004年9月倍受关注的安徽籍进京打工青年吴华林被北京地铁轧伤一案,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告吴华林败诉,原告吴华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华林仍不服二审判决,坚持继续走维权之路.吴华林聘请了北京市冠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占良和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宋义凯代理此案帮助维权.二位律师经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两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决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经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和认真工作.终于成果的启动了再审程序,成功的提起再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06年12月5日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执业机构: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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