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16 11:11:00 作者: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 文章分类:有关闻道
中信银行是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在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的关心和支持下成立的。1984年底,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公司)董事长荣毅仁先生向中央专函要求在中信公司系统下成立一个银行,全面经营外汇银行业务。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先成立银行部,扩大经营外汇银行业务,为成立银行作好准备工作。1985年4月,中信公司在原来财务部的基础上成立了银行部,进一步扩展了对外融资、外汇交易、发放贷款、国际结算、融资租赁和吸收存款等全面银行业务。在银行部建立的两年时间里,得到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业务进展较快,通过办理人民币及外汇存款、贷款、进出口开证、国际租赁、优价证券及外汇买卖、外币兑换等业务,积累了一定经验,已初步具备了成立银行的条件。1986年5月底,中信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将中信公司银行部改组成中信银行"。1987年初,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信银行正式成立。总行设在北京。1987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信银行为中信公司所属的国营综合性银行,是中信公司的子公司,独立法人。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国内外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已批准的银行业务。
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任中信银行名誉董事长。
经营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方式:存款、贷款、结算、贴现、汇兑、担保、咨询、买卖。经营范围: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贴现业务;汇兑、旅行支票、信用卡业务;代理收付和财产保管业务;经济担保和信用见证业务;经济咨询业务;外汇存款、汇款、放款、担保业务;在境内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买卖或代理买卖及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出口信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