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14 17:41:27 作者:胡文友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二手房专业术语是“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二、房产中介一般称没有房本的“二手房”为次新房,这一概念是中介自己创造出来,法律上没有“次新房”这一概念。没有房本的二手房中介是不能代理的,不然就是违法违规;
三、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没有房本的二手房合同,法院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之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是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四、不动产必须过户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没有房本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物权就迟迟而无法转移,中介所说的办理公证无法代替过户手续,并且公正可以撤销,再说公证本质上说就是找一个证人来证明事实,简单来说公正无法代替房屋过户;银行卡都可以挂失,保留购房合同原件没有实际意义,卖家只要有身份证就行,等房本下来之后,卖家肯定要加钱,不然就会卖给出价更高的第三人。
五、在房屋过户之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卖家可以一房两卖,一房三卖等来诈骗钱财;2、如果卖家发生意外死亡或者离婚,房产会作为遗产发生继承或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发生分割;
六、没有房本的“二手房”建议不要购买,法律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