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苹果一审败诉 工商开始下架iPad

时间:2012-02-13 21:12:15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告一段落。

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石家庄也不例外——苹果门店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

案件影响

■多地工商部门调查侵权iPad

目前,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一案仍在发酵。

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去年底,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苹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尽管案件仍在审理,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向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投诉,而该部门已立案受理,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辖区苹果西单大悦城店或面临工商部门开出亿元罚单。

除北京工商部门已经受理立案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投诉外,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深圳、江苏徐州等多地工商部门均已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

■本地商家多数已下架iPad2

苹果公司一审被判iPad商标侵权,是否影响其产品销售呢?对此,记者昨日下午走访省会太和电子城以及部分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发现,柜台内已看不到iPad2的身影。

在太和电子城一家销售苹果产品的柜台,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想买iPad2得去库房拿,柜台没有样机,因为“工商部门发现会查扣的”。

不敢在柜台里摆放iPad系列产品的不只这一家苹果产品销售柜台,记者走访太和电子城内其余几家苹果产品销售柜台得知,不敢明着卖iPad产品的原因都是该产品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正在进行查扣。

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柏林店原有的苹果产品销售柜台内,记者也没有见到iPad2的身影。销售人员解释说,“工商部门刚查过,iPad2暂时下架停售。”

iPad消费者维权依据不明朗

昨日,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廉君介绍,购买了商标侵权商品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应该给消费者退货退款;若消费者购买的商标侵权商品并无质量问题,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未涉及到相关赔偿事宜,故此“消费者可通过自己主张赔偿或退货,向工商部门进行申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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