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天明贩卖假币案,侦查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提出申诉,范天明获释放
时间:2007-07-02 11:36:08 文章分类:经典案例
温州人吕中清过去曾与范天明一起做过工艺品盒生意,在范天明家住宿过。1998年10月
14日,吕中清携带行李又耒到范天明家住宿,范天明以为他又是耒做工艺品生意的。当天,公安机关在白塔范天明家温州人吕中清住的房间里吕中清的行李中查抄到一袋假币。公安机关以涉嫌贩卖假币罪将范天明和吕中清刑事拘留。范天明亲属为范天明聘请应东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应东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向公安机关了解范天明涉嫌的罪名等有情况,到公安局看守所依法会见了范天明,向范天明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了解到范天明既没有买假币,也没有卖假币,也没有运输假币,也不知道吕中清的行李袋中放的是假币。根据实际情况,应东峰律师为范天明提出申诉,认为范天明没有涉嫌贩卖假币罪,对其刑事拘留不当,应予无罪释放。提出申诉后,范天明获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