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发布2011年十大消费合同投诉案例 汽车维修合同

时间:2012-03-18 05:20:58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   曹燕贻律师   电话:13601579808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布2011年十大消费投诉案例,汽车问题再度上榜。与此同时,有关求医问药、产品质量、合同纠纷、人身安全、房产方面的投诉、维权案例同样“榜上有名”,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汽车问题成投诉热点

  在2011年消费者的投诉热点中,汽车维权不容忽视。其中,以汽车销售维修为例,2008年—2011年全省工商12315汽车消费申诉案件数逐年增多,其中2011年度我省汽车消费申诉4165件,同比增长26.33%。

  在省消保委发布的2011年十大消费投诉案例中,仅汽车引起的纠纷案例就占到了两起。

  消费者周先生向省消保委投诉自己的豪华车遭遇维修“转包”。2011年2月10日,周先生将价值240万元的保时捷卡宴事故车送至保时捷(中国)官方授权的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当中,消费者发现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受损车辆的钣金等工序转包给杭州万盛汽修服务中心维修,直至消费者向省消保委投诉时该车辆仍未修复交付,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除此之外,2010年12月7日,消费者葛某来绍兴市消保委投诉“豪华轿车连环出险”问题,反映其于2007年1月7日从英之杰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在嵊州的门店购得豪华版轿车一辆,使用至2010年9月10日在福建高速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且人员受伤,当时安全气囊未能打开。2010年9月15日,车辆在拉回绍兴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厢严重变形,需要更换车厢集成。葛某认为第一次事故安全气囊未能打开属严重质量问题,第二次事故完全由公司造成,故要求退车,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消费者投诉消保委。

  受理此案后,消保委分数次召集消费者、汽车销售公司、保险公司及拖车公司进行调解,经四方努力并经消费者代理人俞某同意,于2011年12月21日达成协议,商家共理赔消费者294130万余元,回收汽车残值15万元,免去仓储费、赠送汽车保养费价值5000元,总计挽回经济损失449130元。

  十大案例敲响消费警钟

  与此同时,有关求医问药、产品质量、合同纠纷、人身安全、房产方面的投诉也占据了“十大案例”排行榜。

  十大案例当中的常山消费者林某等四人投诉“昂贵保健品”吃出问题。从2010年8月份开始,四人到郑某的养生会所先后购买肾宝片、气灵片、素金片、女性呵护霜、肌肤舒缓霜等保健用品,合计约30.5万元。使用半年多时间后发现根本没有经营者宣称的效果,并出现不良反应,甚至差点延误病情。消费者于2011年5月4日投诉到常山县消保委,并要求被诉方退还购货款,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尚未消费的产品货款14.7万元,并另外补偿四位消费者每人5000元精神抚慰费。

  此外,“患者治疗15个月病情却加重,投诉虹桥医院获赔5万元”、“新装的电视机烧焦了房子,消费者获赔近23万”、“菜场买菜摔伤,企业承担杭州老人2万余元经济损失”、“经营者擅自变更服务场地,宁波消费者群起维权获得退款10万多元”、“劣质化肥使得500亩香芋受损,衢江区全旺镇三农户获得3.8万元的赔偿”、“抵扣券背书说明不清惹纠纷,岱山消费者抵扣券终获抵扣,金额达9.39万元”、“湖州业主婚房被污水浸泡,无法居住,开发商一次性赔偿业主人民币10.7万元”等案例也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曹律师维权电话1360157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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