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1 07:01:25 作者:常熟曹燕贻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曹律师提示:2017年新标准还没有出来,估计会在春节以后出来,新标准一个等级大概会提高约4000元,死亡赔偿案件比2016年标准多拿约4万元。
2016年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关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5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4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966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83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1、提高标准后如何计算车祸赔偿?
2、如何申请伤残司法鉴定?如何评到较高交通事故伤残等级?
3、如何适用城镇标准?适用城镇标准需要哪些证据?
4、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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