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7 22:56:00 作者:吴勇波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50万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几年?
吴勇波律师解析: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50万元的债权可以认定为重大的损失,应当认定为“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因此,50万元拒执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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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勇波,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