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经营ktv有陪酒服务算犯法吗?

时间:2020-03-17 22:57:51  作者:吴勇波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经营ktv有陪酒服务算犯法吗?

吴勇波律师解析:

经营ktv有陪酒服务算犯法的,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KTV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提供条件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

同时,第四十二条规定, KTV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转发,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关注我,有问题可以关注我们进行咨询。

作者简介:吴勇波,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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