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答疑》—社保问题

时间:2011-02-19 23:34:21    文章分类:劳动合同

一、请问这个保险的问题,公司应不应该向员工说明各种保险的用途以及方式?

解答:应该,但不是必须。说清楚对公司管理有好处。

 

二、请问女员工到公司不满一年就生孩子了,来公司期间我们一直都按时交纳社会保险的,但是济南社保中心的规定是必须连续交满一年才能享受社会统筹。她来之前没交过保险,想问一下,她休产假期间享受不到社会统筹,公司是否还需要支付工资?

 解答:即使不享受社会保险统称,公司依然要支付工资。关于此问题北京地区的具体操作规定还未出台,只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有消息发布,我也在耐心等待具体操作文件。

 

三、医疗蓝本上写的生效日期是09.5.1,但是员工是2.26入职,中间差的2个月的时间能补上吗?

解答:今年补一般能补上。社保中心每年封存账户,建议尽快补缴。

 

四、社会保险怎么算退休工资?

解答:这个问题可以讲两个小时都讲不完。北京目前社保中心提供一种软件,只需要HR输入劳动者的个人数据就可以计算出来了。具体算法请参照当地劳动局文件。

 

五、如果员工不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让企业缴纳社保,而是以现金的形式给其补偿或者即便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也不想缴纳社保,也是要求以现金形式给予补偿,作为企业应该怎么操作?

解答:1. 这种将公司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

     2. 除非劳动者自己在外面已经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拿到劳动者提供的证明,否则我不建议公司支付这部分费用给劳动者。

     3. 如果非要如此,建议签个协议。但是企业依然面临劳动者要求补缴的风险,到时候多数是人才两空,即使不是,也很可能发生企业追诉劳动者要求退回此部分费用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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