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答疑》——年休假问题

时间:2011-02-19 23:38:23    文章分类:劳动合同

一、 在年休假的休假期间能不能休婚假?也就是说年休假和婚假是否能合并计算?

解答:不能合并计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 如果员工来公司满一年,那么他就开始可以享受年休假了,这个假期法律规定最少可以是多少?另外如果他刚满了一年1个月,提出离职,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他年休假的补偿吗?还有,年休假可以包括周六,周日吗?

解答:

1. 这个问题有个观念错误,我先纠正。不是“如果员工来公司满一年,那么他就开始可以享受年休假了”。而是“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进入新单位前在原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月以上,那么一进入新单位也要享受年休假。只不过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3. 另外,如果他刚满了一年1个月,提出离职,这种情况单位要立即安排劳动者休假,否则就要按照300%支付补偿。4.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如果企业不想让员工休年假可以怎么操作?

解答:看着这个问题我就头痛,这好比问 “法律规定杀人判死刑,请问杀人不判刑怎么操作?”答案大家都知道,跑啊!不被公安局和广大人民群众逮到就行。同样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很简单,企业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可以阿,只要企业支付300%的年假工资就可以了。实践中只能技巧的安排员工休年假。1、发生病、事假时,先用年假折抵。2、于法定长假前后集中安排,例如春节、十一等。没有年假不等于合法。一般年假的争议都发生在劳动关系解除。

 

四、 那如果工作情况不允许,公司不同意就没得休了吗?

解答: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焦点一:必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一年才有年休假权吗?; K6 c& _* A( E/ \2 _4 {
$ d9 `5 x3 O- {* g, x$ p$ {  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明确了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此后,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先后于2008年 1月1日、2008年9月18日正式施行。至此,我国的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已趋于完善。
, \4 d5 R8 R& b+ w- X3 @) _(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2 v# i* B$ o2     

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7 ~4 z) ~, f
  2.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9 [-
9 s& a" u4 j+ @' l  3. 无下列情形的:  d7 l8 U+ t. s% e: V, k
4 |, l6 K) W. A2 l0 N/ J. C+ {; `8 P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0 d6 H& b0 e$ X" R& M  N' `( M
1 Z. U  q9 e4 E/ z! x( X! N! e6 O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z" J2 \4 k$ K& H. k
4 r: E; U7 u  |% d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v" `- L) S. C$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B/ `5 P( F8 `&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J1 G1 ?' S; ?  P'   (6)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P' T  o) I3 x- c; g; t6 P
6 W( Q. f! q. }( O& f' O
! n2 {* d! N$ p, O8 Q' E" ]  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中,并未对“连续工作满12个月”作出任何修饰和限制,而该汽配公司在休假制度中却对此附加了“同一用人单位”的限制,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损害了到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劳动者的权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小杨应当享有带薪年休假。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汽配公司休假制度的违法规定也依法做了纠正。  F# f' U9 ]. t# c& ?: |

3 o& j" |: X/ B0 j( }( o* K  r  焦点二: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天数该如何计算?" J$ E) Q0 ?% z& T. f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而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Q5 B, |( ]"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h0 t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劳动者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而累计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劳动者,其年休假天数可以依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t5 C6 u' y" j% e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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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三:员工年假未休满,工资该如何支付?
$ s& l  T( l6 J: Z8 c5 M*     关于员工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支付,向来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者较为棘手的问题,也是极易引起劳资双方矛盾、引发劳动争议的问题。, s6 L3 l, @# |; A  c3 {
+ R;职工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支付问题,应当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来分析、确定:
; b% L- T+ [$ I6 X)      1.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职工休满年休假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按照内部规定做相应扣除。, H$ D7 X% }) t& \- _
  2.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h2 n* a,
' u' k3 L9 b( }0 K- @8 l' V6 [, @  3. 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并不必支付 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9 s1 \: @- ]( P' ~1 k) Y/ J( 4.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经职工本人同意的,应当根据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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