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

时间:2011-07-06 13:27:51    文章分类:土地房产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三)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对于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贷款额度:

   通常情况下,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评估价值。

   ※ 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上浮30%;AA级的借款人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上浮15%。

  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抵押物最高可抵押价值。

  贷款期限: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等额均还月还款额参考表

 贷款期限

(年)

贷款年利率

(%)

月均还款额(元)

(借款1万元)

1

3.33%

848.44

2

3.33%

431.27

3

3.33%

292.27

4

3.33%

222.80

5

3.33%

181.16

6

3.87%

155.86

7

3.87%

136.09

8

3.87%

121.29

9

3.87%

109.80

10

3.87%

100.63

11

3.87%

93.14

12

3.87%

86.92

13

3.87%

81.68

14

3.87%

77.19

15

3.87%

73.32

16

3.87%

69.94

17

3.87%

66.98

18

3.87%

64.35

19

3.87%

62.01

20

3.87%

59.92

21

3.87%

58.03

22

3.87%

56.32

23

3.87%

54.77

24

3.87%

53.36

25

3.87%

52.07

26

3.87%

50.88

27

3.87%

49.79

28

3.87%

48.79

29

3.87%

47.86

30

3.87%

47.00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首付款比例的要求

   对于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政策性住房,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对于其他情况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87%。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104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清单(二手房)

 

序号

材料名称

担保中心担保方式

非担保中心担保方式

备注

自行划转资金

非自行划转资金

自行划转资金

非自行划转资金

规格

份数

规格

份数

规格

份数

规格

份数

1

买方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夫妻双方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2

买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对于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夫妻双方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复印件

3

3

买方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非北京市户口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复印件

3

4

买方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已婚者、离异者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复印件

3

5

买方离退休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离退休职工提供

复印件

2

复印件

2

复印件

2

复印件

2

6

买方收入证明

原件

2

原件

2

原件

2

原件

2

离退休职工提供

7

首付款收据

原件

1

 

 

原件

1

 

 

自行划转交易资金的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8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协议

原件

1

 

 

原件

1

 

 

自行划转交易资金的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9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原件

1

 

 

原件

1

非自行划转交易资金的提供        (注:首付款已交清提供;首付款未交清可在复审时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10

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

 

 

原件

1

 

 

原件

1

非自行划转交易资金的提供

 

 

复印件

4

 

 

复印件

3

11

购房合同(正本)(对于应该网签的,提供网签信息表)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初审后贷款中心留存

复印件

6

复印件

6

复印件

5

复印件

5

其中1份个人留存;其中1份做抵押物评估用

12

卖方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有房屋共有权人的共有权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13

卖方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复印件

4

14

卖方收款账户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复印件

3

复印件

3

复印件

2

复印件

2

15

大专(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根据信用评估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

16

贷款还清证明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原件

1

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是否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情况进行认定的提供,复印件贷款中心留存

复印件

1

复印件

1

复印件

1

复印件

1

17

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审核原件后将原件退还给借款人(购房合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协议、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原件除外)
2、提交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 
3、对于有代理机构代理须提供代办授权书(原件)3份

涉及的相关费用及收费标准

   (一)担保费

   通常情况下,常见到的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其中担保中心担保涉及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收费标准为,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300,对于个人信用评估AA,9.8折扣,个人信用评估AAA,9.5折扣。

   (二)房屋评估费

   抵押物价值评估,目前对于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需要经行抵押物价值评估,涉及费用,按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最高150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受理

  办理机构:凡所购房屋地址为城八区以内的,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申请贷款。如果所购房屋是坐落在远郊区县,那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需要到所在区县管理部办理。

 办理地址、电话:贷款中心及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依房屋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办理程序:  

(以在贷款中心办理为例)

目前,申请人通常需要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两次手续。

第一次到贷款中心:

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

2、到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二层的贷款中心后,可先向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

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

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借款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

第二次到贷款中心:

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抵押物评估的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交纳评估、担保费用、领取发票等。

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

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

4、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在相关的合同文书上签字确认。

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出具告知单,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

 注:以上是贷款办理的一般程序,根据您所购房屋性质、选择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的程序也会有不同之处,请以我中心贷款工作人员的答复或代理机构人员的答复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原则及机构

一、受理原则:

  1 、对于公积金缴存在各管理部或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应根据其所购房屋的坐落位置来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部门。

   ( 1 )如果所购房屋坐落位置在北京市城八区的,原则上到位于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 18 号楼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简称贷款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 2 )如果所购房屋坐落位置在北京各郊区(县)的,原则上到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管路部提出贷款申请。

   ( 3 )如果所购房屋属于指定集中办理的项目,应在指定的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 、对于公积金缴存在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可到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委托的银行经办网点提出贷款申请。(详情见 www.zzz.gov.cn)

  3 、对于公积金缴存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可到中直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14 号楼一层。

  例 1 :小王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缴存公积金,购买了位于大兴区的房屋,那小王应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例 2 :小张的公积金缴存在公积金北京铁路分中心,购买了位于海淀区的房屋,那么小张应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例 3 :小李的公积金缴存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购买了位于东城区的房屋,那么小李应在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委托的银行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例 4 :小赵公积金缴存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且购买了位于大兴区的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但是该项目被指定在公积金贷款中心统一办理贷款业务,那么小赵应在贷款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二、具体受理机构如下:

名称

邮编

地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0077

崇文区西革新里 108 号

具体业务办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

100078

方庄芳城园三区 18 号楼二层

房山管理部

102488

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九号楼

门头沟管理部

102300

门头沟区剧场东街 8 — 7 号

大兴管理部

102600

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三段 132 号

通州管理部

101100

通州区吉祥园 20 号楼北侧资金中心

顺义管理部

101300

顺义区光明北街双兴东区甲 1 号楼二层

平谷管理部

101200

平谷区文化南街 6-1

密云管理部

101500

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院内山水大厦三层 312 房间

昌平管理部

102200

昌平区东关南里小区 26 号楼底商

怀柔管理部

101400

怀柔区迎宾中路 36 号三层

延庆管理部

102100

延庆县东外大街 80 号

燕山管理部

102500

燕山迎风街 2 号(建行房山支行大楼北二楼)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100035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14 号楼 -2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100020

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10 号(蓝岛大厦后面)

北京铁路分中心

100860

海淀区复兴路 6 号(营业厅:海淀区北蜂窝甲 2 号)

涉及费用情况及测算依据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二笔费用:

  1 、评估费。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

  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 [1997] 第 398 号文件。

  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3‰ 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 300 元,最高收费 1500 元。

  2 、担保服务费。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按照京房保担字〔2009〕1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证代理机构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办公地点

业务联系电话

1

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

67626352、67614383

2

北京阳光康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朝阳区南磨房路39号院乐澜宝邸1号楼2单元302

87796391

3

北京市欣思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17号楼日月天地B座2105

58076200/01/02

4

北京成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丰台区青塔长安新城售楼处

68690353、66422118

5

中汇易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广安门恒物金属大厦503-504室

63314889

6

北京建亚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朝阳区向军南里甲5号雨霖大厦9层

65935413、65953171

7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朝内大街14号二楼205室

85623411、87621884

8

北京海鸿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

67186942、67179602

9

北京宝孚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海淀区车公庄西街甲19号华通大厦366室

64208402

10

北京予新洋科贸有限公司

朝阳区十里堡1号炫特嘉园

85859404/05

 

11

北京汇诚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西城区德外东滨河路3号白孔雀艺术世界B座601室

62022898

12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楼

67186977

13

北京天地兴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一区4号楼2单元102号

84819458、84843478

14

北京大地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邮科技大厦12层

6228228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

执业机构: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宣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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