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剥夺了我成长的权利---案例点评

时间:2011-03-01 15:11:21    文章分类:人生感悟

    案情简介:2011年2月2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副局长之子杀害副区长之女”一案。杀妻凶手朱江涛被判死刑,判处“小三”朱丽君无期徒刑。

    嫌疑人朱江涛自述:他与朱丽君是同学,后发展成恋人关系。但他父母得知朱丽君父母离异,朱随母生活、家境贫寒后,极力反对。朱江涛为此跟父母争吵,引来的是父亲的高血压发作和气得昏死过去,朱江涛无奈和朱丽君分手。

    2010年5月朱江涛与张岚举行婚礼后,朱江涛与其前女友被告人朱丽君仍保持着不正当关系。期间朱江涛曾提议将张岚杀害,并与朱丽君多次商议,最后合谋将其杀害。

    点评:这是一个“门当户对”的婚姻,但这个“门当户对”的婚姻并不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结果。

    事实上,从我自己代理的案件来看,可以看见很多生活不幸福的子女背后至少站着一个“控制欲望”非常强的父母,他们根本不让自己的孩子去做选择,反而打着所谓“爱”的名义掌控孩子的一切,让孩子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必须一切听命于他们的安排,事事时时都为孩子操心!还自诩为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生命的价值在于选择”,父母的包办无异于扼杀孩子的生命!而孩子长大去选择自己成长的道路,尝试自己成长过程中的酸甜苦辣,是生命发展的必然规律!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的孩子,他的生命是蓬勃向上、汪洋恣肆、丰富多彩的!

    因为,这是他自己的!

    朱江涛的作为实际上是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所做的绝望的呐喊!只是结局过于悲惨!连带无辜的张岚死于非命!

    如果孩子没有秘密,那么孩子永远不能长大!

    如果父母包办孩子的一切,那么就是在杀死孩子的生命!

执业机构: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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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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