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6 09:35:47 作者:王树德律师 文章分类:二手房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定金同时约定,一旦违约适用哪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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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额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同时,合同法也规定当事人可以订立定金条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合同中同时包含违约金和定金条款时,《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王树德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执业以来,代理房产诉讼案件数百件,专业水平及敬业精神得到同行及当事人的普遍认可。主要业务范围: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房产继承纠纷、婚姻房产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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