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标签: 非因工死亡待遇 杂谈 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津贴制... 查看全文>>
1、哪些属于工伤医疗费的报销范围? 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查看全文>>
2009年度新乡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公告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 查看全文>>
河南省新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再次提高,与2009年相比,增幅较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43.08元,增幅61.4%;生活护理费平均每人每月增加70.78元,增幅68.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9....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