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龙律师:朱某向同事出售毒品被判缓刑

时间:2013-07-12 23:01:42  作者:丁龙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朱某向同事出售毒品被判缓刑

案由:朱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丁龙律师,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被告人朱某于2013年3月2日、8日及16日,在其工作的本市黄浦区延安东路某办公楼男更衣室内,先后3次以每0.1克海洛因2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3包用小透明塑料袋包装的共计约0.3克的海洛因贩卖给同事姚某(另行处理)。后于同月18日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其被捕后,家属经人介绍找到本律师,办理了委托辩护的手续。本律师接手后,先后五次到黄浦区看守所会见朱某,得知朱某平时自己也经常吸食毒品,属于典型的以贩养吸。且在羁押期间,积极坦白自己的罪行。

法院判决:2013年6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朱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执业机构: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保险理赔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龙律师 > 丁龙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