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刚论征地拆迁第一发——“征地拆迁”是什么?

时间:2014-09-11 13:41:34  作者:王春刚  文章分类:王律维权

王春刚论征地拆迁第一发——“征地拆迁”是什么?


所谓征地拆迁,实质上包含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两个大的部分。

依照我国法律,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两种土地可以从土地使用证、土地所在位置等区分,但是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房屋一般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拆迁中另一个重要的分类是房屋用途看,可以分为住宅、经营性用房和厂房。房屋性质在房屋所有权证中有明确的表示。

征收土地就包括征收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土地和房屋性质不同,决定了拆迁的程序和补偿的标准是不同的。如国有土地的征收涉及土地出让金;集体土地则没有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安置,但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够参照这一条例适用。经营性用房的补偿涉及营业损失,但是一般住宅却没有该项。

从上面不难看出,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关键是土地的性质,只要能够确定土地性质,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因而,在了解征地拆迁之前首先要确认你是征地还是拆迁,涉案土地是什么性质,以便于你更好地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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