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0 11:13:28 文章分类:律师实务
恢复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男,19**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会昌县**镇民和路**号,身份证号码:3621351977****0037。
电话:1597974****。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恢复审理王**诉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王**诉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王**现已拆除内固定,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恢复审理。
此致
会昌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2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