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0 18:21:0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我的家庭情况
我叫许,女,现年18岁,现寄住姨娘许娣家,今年考取成都理工大学。
在我三岁时,由于父亲李原好赌博,不顾家,父亲李原与母亲许英离婚,法院判决我跟母亲许英生活,父亲承担一半的抚养费用。由于父母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他们离婚时不但没有分得任何财产,我母亲还要承担50000多元的债务。父母离异后,迫于生活,我母亲把我寄在我姨娘家,孤身外出务工。
自从父母离婚后,父亲李原就不知所踪,抚养我的重担就落在我母亲一个人的身上,只靠我母亲微薄的打工工资度日。我姨娘家的生活本身也不宽裕,我姨娘与姨父又先后下岗。“屋漏偏逢连夜雨”,1999年,在外打工的母亲又突发眼疾,眼睛不能挣开,根本不能做事赚钱,只好去借钱做手术,但第一次手术不成功,只得做第二次。做了两次手术,但我母亲的眼睛还是有问题,还是常常会痛,不能看清物体,现在只能帮人家做些粗活,赚几百元生活费。由于母亲做手术及以前的旧债,现在还欠人家十几万元的钱。
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得到学校和政府不少帮助,使得我能成功完成高中学业。
陈述人:许
2011年8月8日
钟律师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