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股权实则借款胜诉在于准确把握资金性质 南浔律师

时间:2024-04-04 08:43:1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看似股权实则借款胜诉在于准确把握资金性质
{基本案情}

 

2023年,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股权投资协议1份,协议第2条约定,甲方对标的公司现金出资1200万元,进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维持不变,甲方持有标的公司37%的股权,乙方股权按比稀释调整,体现在公司现有章程中,甲方自愿将资本公积1200万元所有权归被告公司。协议中一并约定了对赌条款,新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权完全授权甲方……其中明确指出:甲方在投资1200万元的基础上保证新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的持续投入,投入超过1200万的部分按新公司对甲方的借款,在本项对赌条件结束后,新公司偿还所有贷款或者根据银行利率的两倍利息延期偿还借款。

协议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义务。但被告没有完全履行协议义务,致使原告丧失对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权,并拖欠近150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拒不归还。原告在案件事实发生后多次催促被告方还款无果,迫使原告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诉讼过程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的极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李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介入后,随即开展了专业、全面、充分的案情梳理、证据收集工作,并依靠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务经验,抽丝剥茧、捋清事实。在调查取证阶段,当发现原告提供的部分证据内容无法有利支撑诉讼请求时,律师团队立即通过谈判、电话会议、走访等多种形式取得了大量电子证据、视听证据、书面证据,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大量补充、强化。为了实现最终的诉讼目的,李广健律师团队对当事人进行了大量的诉讼辅导,并成功说服当事人将存有争议或证据不足的部分金额放弃诉讼主张,以力求达到最终夺回公司控制权的目的。最终,李律师团队确定了正确的起诉方向——借贷纠纷,并制定出缜密的诉讼方案。

在庭审阶段,如律师团队预测,被告否认双方实际存在的“借贷”事实,并以“原告抽逃出资、挪用资金”等理由进行抗辩。针对此情况,律师团队凭借前期的充分准备及庭审中的应变把握,清除被告“顾左右而言他”的行为对案件审判可能带来的不良干扰,强势把控庭审及诉讼方向,最终取得了一审的全面胜诉。被告也为自己的违约及混淆事实的不诚实行为付出了代价。

 

破局关键

 

谈到该案件能取得胜诉结果,律师团队表示正确选择起诉的切入角度是办案关键。淡化案件中复杂的股权投资部分,排除证据不充足的诉讼请求,紧紧围绕具有充足证据的借贷法律关系提起诉讼,以便让案件脉络更加清晰,权益更加明确,彻底让被告可能的有效抗辩无任何发挥空间。同时,始终关注庭审期间的证据情况,把控案件走向,尽全力清除有可能干扰法官判断的不利因素。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在一个情节复杂的系列案件中,往往牵扯许多错综交叉的关系,所以并非一次诉讼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但一个民事诉讼的胜诉结果,往往对系列案件后续的调查及开启新一轮诉讼有提前准备和铺垫的利好作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律师简介

李广健律师,浙江大学双学历,主要执业领域涉及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公司等领域。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各类大型商事纠纷、民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
   李律师执业十五年,擅长在重大疑难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民商事法律服务、公司事务法律服务及刑事法律服务,在商事纠纷、公司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实践经验。

 南浔李律师 咨询电话13645727755


执业机构: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湖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量刑 不当竞争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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