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原审被告人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 查看全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李某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告委托武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了案件的审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最后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 认为李某能如实供... 查看全文>>
3、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决的刑事判决书确认被告人陈某涉嫌虚开抵扣发票税款发票罪。被告人委托武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参与庭审。判决书采纳辩护人观点:被告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致使国家税款流失计... 查看全文>>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1年3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辩护人武国宝,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 查看全文>>
由上海市浦区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帕某涉及贩卖毒品罪。本事务所指派武国宝律师作为法律援助身份,参与被告涉嫌毒品案件。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认定被告人虽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认... 查看全文>>
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被告人李某,委托人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武国宝律师作为辩护人。该案件当时仅有一名被告(另一人在逃,尚未归案)。受害人已故。案件经审理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