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16 14:41:51 文章分类:刑事资讯
女子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
黑龙江晨报报讯 近日,女子陈某涉嫌在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在哈市顾乡大街的一网吧内被道里公安分局工农派出所抓获。
如今很多微商利用朋友圈发布二维码拓展客源,微信昵称叫“思思”的人也在朋友圈这样给自己打广告,“交易是小,诚信是大,长久经营,诚信为本。”添加上“思思”的微信后,想看到她卖的商品一定要先给她发个100元的红包,收到红包的“思思”会拉你进一个微信群,作为群主的“思思”,每晚8点会准时在群里发她售卖的商品,各类淫秽视频,每晚平均都会发几十部。
每晚几十部被刑拘
近日,工农派出所干警以网友的身份约 “思思”在顾乡大街附近见面,将网名为“思思”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在她的住处搜到了6部手机和4个笔记本电脑,里面装满了小视频,并保留着陈某的发布记录,26岁的陈某对其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这个以传播淫秽物品为主要目的的微信群已被警方打掉。
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中规定只要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即构成犯罪,并没有规定多少金额。
在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