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4 16:15:02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导读:2014年,刘某通过某某网公司网购图书并付款,某某网将订单拆分为两个包裹寄给刘某,但是刘某一直未收到其中一个包裹的图书。因多次协商未果,刘某将某某网公司诉至法院。购买图书,商家擅自拆分为两个包裹?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购买图书
2014年2月23日,刘某通过某某网公司网络购买图书并付款,刘某提交的某某网订单到款通知载明:尊敬的某某网用户您好!感谢您在某某网购物!您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支付货款我们已收到,会尽快处理订单,请耐心等待。其中订单信息显示送货方式为平邮;订单金额为64.1元;其中商品清单为乌合之众、长尾理论、人间词话,某某网公司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可。刘某提交的某某网订单发货通知载明:尊敬的您好!感谢您在某某购物!我们很高兴的通知您,您订单已于2014年2月26日从某某网发出,请耐心等待,某某网公司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可。
诉讼中,刘某称订单包括三本图书,分别为《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长尾理论》,中信出版社;《人间词话》,苏州古吴轩出版社有限公司,发出订单时的价格分别为9.3元、40.8元、14元,总计64.1元。某某网公司将六本图书拆分为两个包裹,但是刘某至今未收到其中一个包裹的图书,经多次协商未果。现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某某网公司履行合同,交付图书。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交付图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向某某网公司发出订单并支付货款,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该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刘某依约支付了货款,某某网公司应该按照约定履行送货义务,但刘某至今未收到订单项下的图书,故刘某要求某某网公司交付图书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商家擅自拆分为两个包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刘某向某某网公司下单并支付货款,该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应属合法有效。某某网公司应该按照约定履行送货义务,向刘某邮寄书籍,现被告某某网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送货义务,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原告刘某有权主张某某网公司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购买图书 商家擅自拆分为两个包裹”的案例介绍,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网上购物虽方便快捷,但作为消费者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出现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