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可以离婚--保定婚姻家庭律师李雨萌

时间:2008-09-22 13:17:50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律师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得了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离婚.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的,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

------------保定婚姻家庭律师李雨萌-------------------

执业机构:--
 所在地:河北 保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雨萌律师 > 李雨萌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