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支付交通事故款--保定交通律师李雨萌

时间:2008-09-23 10:11:4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2008年6月,刘某驾驶桑塔那骄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队定责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李雨萌律师接受刘某的委托,处理该案.在交警队调解未果,王某向法院起诉了刘某,没有起诉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刘某的代理律师,李雨萌申请追加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为被告.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三方调解结案,在强制险的限额内,阳光财产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人身损害赔偿款和车的损失共计10800元.

律师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报警,在双方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原告向法院起诉列被告的时候,要加上保险公司.因为现在每辆车都有保险,尤其是强制险.列保险公司为被告便于拿到赔偿款.

执业机构:--
 所在地:河北 保定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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