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维权反被追究刑事责任浅析

时间:2011-03-25 16:00:24  作者:李世泽  文章分类:司法实务

土地矛盾是现今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政府需要大量征收农民的土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极易产生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甚或流血冲突。

纵观土地刑事辩护的司法实务,该类案件的发生主要集中几个领域:因不服强制行为,如强制清除青苗,强制拆除地上附着物,强制收回土地等,农民阻止征地涉嫌妨害公务罪;因不服在征收土地上阻止施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不服征地补偿款而请求增加补偿费用涉嫌敲诈勒索罪;因不服土地违法行为上访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等。

土地刑事案件的高发,一方面是农民维权过程中不当行为导致,主要是农民法律意识单薄,土地权利受到侵害,不知道去如何寻求救济途径,往往是通过被动的不配合、拒绝提供土地、阻止施工等方式维权,或者是去各级政府上访,稍有不慎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另一方面也存在地方政府不规范、违法甚至动用警力强制实施的土地行为,例如违法征地、非法占地、少批多占、以租代征、补偿不到位、无社保待遇等等。一些地方政府为顺利实施土地行为,往往动用警力而导致矛盾升级引发刑事案件或按刑事案件处理。

从刑事辩护的结果看,土地犯罪案件判决无罪的情况比较多,即使判决有罪的,量刑也相对较轻或缓刑。从某种意义上讲,土地刑事案件的发生也与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有关。

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应尽可能避免农民因不当维权而锒铛入狱的情形发生。因此应引导农民去了解和学习相关土地政策法规,注意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这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执业机构: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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